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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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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米建國、郭仲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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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介紹 Ernest Sosa 主張的德性知識論。為了讓讀者更容易掌握德性知識論的要義,我們先根據這個理論的兩個核心特色來分別討論:第一部分說明 Sosa 提出對認知進行評價的判準,從而了解 Sosa 對知識的觀點,第二部分說明 Sosa 對知識的區分 ─ 動物之知 (animal knowledge) 和省思之知 (reflective knowledge) ,從而掌握 Sosa 對知識價值的看法。最後一部分引入孔子的觀點來討論省思為何,從而確認「我知道我知道」。 [2]從 Plato 以來,傳統知識論學者普遍認為,知識即是「一個獲得證成的真信念 (a justified true belief) 」,但基於 Edmund Gettier (1963) 利用兩個對傳統知識定義的反例,成功地指出一個被證成的真信念並不足以成為知識, [1] 當代知識論學者大多在接受「知識至少是真信念」這個前提之上,花費了大量心力,提出各種證成理論,試圖藉此重新建構出一個可以令人滿意的知識理論。然而,隨著各種嘗試逐一失敗之後,有些哲學家開始把研究焦點從「證成 (justification)」的概念轉移到「德性 (virtue)」這個想法之上,並主張以「德性」這個概念作為基礎,開展出規範性知識論的進路。此舉似乎為 Gettier 難題的解決方案帶來了一絲轉機。

認知的規範性

所謂的規範性知識論,即是要能對認知進行合理評價的知識理論。 Sosa 的德性知識論將認知(信念形成)視為一種具有目的性的表現 (performance) ,並以三個面向來評價這種表現:精準度 (accuracy) 、熟練度 (adroitness) 和適切性 (aptness) 。這個評價表現的架構可被稱為「三 A 架構 (AAA structure)」。一般來說,評估某個表現是否精準,是去考慮該表現有沒有成功地達到其目標;熟練度面向則是要衡量某人在某次表現中展現了多少技巧與能力;至於適切性要評量的,是當某表現的確有達到其目標的情況下(也就是該表現是精準的),那目標的達成是不是因為某人所展現的技巧與能力所致。

信念形成作為一種認知表現,同樣能夠利用以上的三 A 架構來加以評價:首先,相信某事的目標在於獲得真理,因此,若該信念為真,就代表它是精準的。再者,當某人在一個認知過程中展現了良好的能力(如良好的知覺能力或推理技巧),那他的信念形成就是熟練的。更重要的是,所謂良好的認知能力,正是 Sosa 所說的德性; [3] 正因如此,Sosa主張的知識理論才稱作德性知識論。最後,如果某人形成了真信念,是因為他良好的認知能力所致,那這個信念就會是適切的;換言之,如果形成真信念是由德性所造成,那該信念就是個適切的信念。特別值得注意的是,Sosa主張:適切的信念即是知識;這正也顯示出,知識為何比起僅僅為真的信念還要來得有價值,理由在於,比起僅僅只是精準的信念,適切的信念(因為熟練所獲得的精準的信念)當然會獲得更好的評價。 [4]

動物之知與省思之知的區分

除了三 A 架構之外, Sosa 的德性知識論還有另一個核心特色。他將知識視為有程度之分,並且把知識區別為三層:動物之知、省思之知以及完好之知 (knowing full well) 。以下是米建國 (2019) 的重構,其中的關鍵是將認知能力、信念與適切性區分為第一序 (first order) 與第二序 (second order) 的不同層次:[5]

第一層:動物之知

第一階層的知識是「適切的信念」。換言之,這個第一序的信念之所以為真,是經由認知者透過相關第一序的認知能力(如良好的知覺、記憶、推理等等)所獲得。

第二層:省思之知

第二階層的知識是「後設適切的信念」,仰賴於相關第二序的認知能力(省思能力 ),而且引導(啟發、掌握或認可)第一序的適切信念。

第三層:完好之知

這種最高階層(或完好)的知識必須包含第一序的適切信念與第二序的適切信念,也要求第一序信念的適切性是藉由第二序適切信念的實際引導所獲致。

根據這個三層的知識觀,相較於第一層的動物之知,第二層的省思之知擁有更高的知識價值,尤其是因為它仰賴於第二序的省思能力,而且它能夠用來引導動物之知。完好之知超越了動物之知和省思之知,享有最高的知識地位,理由在於它要求省思之知對動物之知的引導要具有後設適切性 (meta-aptness) ,也就是第一階的適切性是由第二階的適切性所獲致。

另外,要補充的是,一般常誤解動物之知與省思之知的差別在於它們的認知對象,也就是它們之間的信念內容是不同的。比方說,某甲對「桌子上有個杯子」這個命題形成動物之知。如果甲在同一個認知過程中也有省思之知,一般認為這個後設信念 (meta-belief) 的內容就會是:「我知道桌上有個杯子」。如此一來,動物之知的內容是「p」,而省思之知的內容則是「我知道 p」。可是,在這樣的解讀下,我們似乎難以說明省思之知對動物之知運作的引導功能。所以,一個更為合理的觀點是,動物之知與省思之知的差別在於它們所仰賴的認知能力不同:前者仰賴的是一階的認知能力(如知覺、記憶、推理等等),後者依賴的則是(除了一階的認知能之外)二階的認知能力(省思)。

不過,米建國 (2014) 已指出,這個把知識分為三層的知識理論將會遭遇一些困難,但受篇幅所限,筆者在此不多作討論。面對這些困難, Sosa (2015) 消除第二層的省思之知,主張知識分為兩層:第一層是動物之知,第二層是完好之知。 [6] 在這個層次區別之上,完好之知已包含省思之知,而且關鍵是,省思作為一種二階的認知能力,能夠引導動物之知升揚至完好之知的知識地位。然而,到底省思是一個怎麼樣的認知官能?它在認知上如何發揮其功能呢?

何謂省思?

為了了解何謂省思,就讓我們來看看,孔子對知識的看法:

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論語•為政》十七 )

以上孔子所說的這一句話,不少人都聽過。顯然,他試圖告訴我們甚麼是知識。不過,只按照一般字面的解讀方式,他似乎是告訴我們:如果你知道,那你就知道;如果你不知道,那你就不知道 ─ 這就是知識。然而,在這樣的解讀方式下,孔子似乎沒有為「知識」這個概念提供甚麼實質說明與解釋。米建國 (2015) 認為,一個比較合理的解讀方式是:當你知道某事,適切地相信你知道它;當你不知道某事,也要承認你不知道它 ─ 那就是知識。 [7]

「相信某件事是真的」和「適切地相信我知道某件事」之間是有所區別的。舉例來說,某甲相信「旺角位於九龍半島」,而且他也適切地相信「我知道旺角位於九龍半島」。假定以上兩個信念都是甲的知識,並根據孔子的知識觀,前一個信念是甲(僅僅透過某種第一序的認知能力)對於外在世界所獲得的知識,後一個則是甲(透過第二序的認知能力)對於其個人所產生的知識(或是某種自知之明)。特別要注意的是,後一個信念(或知識)顯然不只是依靠一般的一階認知能力,因為單憑知覺、推理、或記憶等等的能力似乎無法協助我們獲得這種類型的個人知識 (self-knowledge) 。這就表示,這類信念(或知識)是奠基在我們的省思能力上。換言之,利用 Sosa 的德性知識論來了解,這類知識是省思之知的一種。因此,我們似乎可以說,孔子與 Sosa 抱持類似的知識觀:知識至少分兩層 ─ 動物之知和省思之知(或完好之知)。

當我們可以假定孔子與Sosa對知識的觀點雷同,那我們就要問,孔子如何看待省思這個認知能力?而這個問題的答案同時可以回答,為何我們傾向於把「reflection」翻譯作「省思」,而不是跟隨一般翻譯成「反省」。

簡單來說,「省」和「思」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利用《論語》的兩段文字來舉例說明:

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 ─ 為人謀而不忠乎?與朋友交而不信乎?傳不習乎?」(《論語•學而》四 )

季文子三思而後行。子聞之曰:「再,斯可矣!」。(《論語•公冶長》二十 )

從這兩段引文可見,「省」指的是面對過去做過或學過的事情進行的一種反省,而「思」則是面對將來所要達成之目標的一種仔細思考(或風險評估)。此外,再考慮另一段引文:

子曰:「見賢思齊焉,見不賢而內自省也。」(《論語•里仁》十七)

此處更可以看到,孔子一方面認為我們應該從有賢德之人身上學習,也就是要仔細思考如何在將來跟他們一樣;另一方面,孔子也認為我們應該從沒有賢德之人身上學習,即是要回顧我們過去的所作所為,檢視我們有沒有像他們一樣,並且避免和他們犯一樣的錯誤。

建基在「省」與「思」之間的差異上,米建國 (2015) 指出省思有兩個方向:省所代表的是回顧式省思 (retrospective reflection) ,指的是謹慎且有意識地回顧過去所學和所相信的事;而思所代表的是前景式省思 (perspective reflection) [8] ,包含以沉思的方式仔細思考。因此,省思這個二階的認知能力,有雙向的運作:作為指向過去的省思,回顧式省思在認知上扮演的角度像是警示,警惕我們謹慎地形成信念;而作為指向將來的省思,前景式省思在認知上所發揮的功能,就是作為一種仔細的思考,引導我們的一階信念。

由此可見,將以上對省思的觀點套用到德性知識論上,那它告訴我們的是,如果要獲得(動物)知識,只要符合三A的要求就可以了,但要獲取更好的知識(省思之知或完好之知),我們就必須透過回顧過去的信念,警惕我們謹慎地認知,而且也要經過小心地思考才來形成信念。孔子理想中的知識和Sosa的完好之知一樣,不僅要求我們只是知道,還進一步要求知道我們自己知道,而對於我們不知道的,我們也要知道並承認我們不知道。

最後,如果讀者想進一步深入了解德性知識論,可閱讀參考米建國 (2019) ,〈德性知識論〉,王一奇(編),《華文哲學百科》。另外,有關省思更為深入的討論,則可以參考以下兩篇文章:Mi, C. & Ryan, S. (2016), “Skilful Reflection as an Epistemic Virtue”, in C. Mi, M. Slote, & E. Sosa (eds.), Moral and Intellectual Virtues in Western and Chinese philosophy (pp. 34-48), New York: Routledge,以及 Mi, C. & Ryan, S. (forthcoming), “Skilful Reflection as a Master Virtue”, Synthese 。

註:

  1.   Gettier, E. (1963), “Is Justified True Belief Knowledge?”, Analysis 23, 121-123。關於 Gettier 難題的討論,另可參考王一奇 (2018) ,〈葛梯爾問題〉,王一奇(編),《華文哲學百科》。
  2. 下文如無特別標示,關於 Sosa 之德性知識論的說明,主要參考 Sosa, E. (2011), Knowing Full Well (Soochow University Lectures in Philosophy),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3. 這裏所說的德性,特別指的是「智德 (intellectual virtues)」。
  4. 關於知識價值的討論,參見米建國 (2014) ,〈德性知識論的難題:反省知識〉,《哲學與文化》: Virtue Epistemology 與 Virtue Ethics 的對話專題,第四十一卷第三期(478 期), 67-95 。
  5. 參見米建國 (2019) 。〈德性知識論〉,王一奇(編),《華文哲學百科》。
  6. 參見 Sosa, E. (2015), Judgement and Agency,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7. 參見 Mi, C. (2015),  “What is knowledge? When Confucius meets Ernest Sosa”, Dao, 14(3), 355-367。
  8. 這裏的「前景式省思」使用 “perspective reflection”,而不用 “rospective reflection” 的理由在於:使用前者,更能夠掌握 Sosa 對於 reflective knowledge 所要表達的意涵。 Sosa 在他早期 Knowledge in Perspective (1991,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一書中,即已透顯出他對這個概念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