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位的失業支援
攝: Casper Yuen
(資料由客戶提供)
疫情下,許多市民面臨停工停薪、甚至失業,承受著巨大經濟壓力的他們,卻未能從現行的福利制度中得到相應支援。坊間一直提倡政府設立失業援助金,向失業或開工不足人士提供短期現金津貼,政府則仍然堅持透過綜援制度支援失業人士。但是,綜援是否真的能有效幫助失業者脫困?
原本從事水務工程工作的黃先生,疫情前靠著每月約一萬五千元的收入,養活一家三口。他與患癌的妻子及就讀小五的兒子,蝸居土瓜灣百呎劏房,正在輪候公屋,布衣蔬食,生活總算過得去。
但到三月中旬,疫情打擊經濟下,黃先生遭即時解僱,只獲發萬多元的遣散費。縱然陷入困境,黃先生未有立即依賴綜援,希望自食其力。不過失業一個多月後,他仍然找不到新工,而積蓄及遣散費亦已所剩無幾,黃太的醫療費、一家溫飽、以至連繳付下月五千多元的房租也成問題。黃先生坦言,非常徬徨無助,「我如今只求生存,想有錢交租及買食物而已。」幸在明愛九龍社區中心社工協助下,黃先生申請了渣打社聯劏房住戶租金資助計劃,獲得一筆過五千元資助金,解決燃眉之急。
李先生在一間運輸公司當了近30年司機,月入接近三萬元,與任職文員的太太,一起養活兩個孩子。但疫情來襲,一家四口的安穩生活自此遭徹底打亂。李先生今年二月中開始停工,要靠月入僅萬多元的李太擔起養家責任,但實在還不足以應付家庭開支。「她(太太)非常擔心我到九月仍然未能復工,所以她常常跟我說晚上頭痛失眠。」
停工後,李先生每天只做兩件事:找臨時工與申請財政援助。面對經濟不景,尋找短期工作自然老是吃閉門羹,而尋求財政援助的過程同樣處處碰壁。他本來欲為家庭申請綜援,結果卻因為太太收入超額而不合資格申請。其後,他在社工協助下嘗試申請食物援助,惟向其中一間食物銀行查詢時亦遭拒。李先生最終獲社工轉介至香港聖公會麥理浩夫人中心申領「公益金及時雨基金」,獲取約九千元的一筆過資助及少量食物援助。但考慮到兩夫婦的積蓄不多,未必夠捱下半年,李先生最終決定向銀行貸款七萬多元過活。
一個礙於綜援的負面標籤效應而不欲申領綜援,一個則是想申請卻不合資格,大家想找工又找不到。黃先生與李先生的經歷,相信是不少失業人士的寫照,同時也正正看到綜援機制處理失業問題的不足之處。社聯總主任(政策研究及倡議)黃和平表示,綜援除了存在多時的污名化問題外,其資產限額苛刻,令短期失業者、尤其是非低薪人士難以申請。再者,綜援資助金額偏低,不足以保障基本生活。他認為,要處理失業援助問題,長遠要思考的是究竟社會應否繼續以綜援制度去援助失業人士。
明愛專上學院湯羅鳳賢社會科學院黃於唱教授指出,現時政府對失業者的援助確實太少,根本不能單靠綜援作為失業支援措施,面對當下失業人數高企,政府當務之急應設立失業援助金,向非自願失業者及嚴重開工不足人士發放現金津貼。惟他強調,失業援助金只是應急之舉,長遠政府應加強失業保障,其中一個可行方向為研究設立失業保險制度。
所謂失業保險,主要由勞資雙方共同供款,當僱員面臨非自願失業時,便可申領失業保險金作為短期的財政援助,避免因收入中斷而陷入經濟困難。內地、台灣、日本以至歐美等多地都已經設立相關制度。
黃於唱教授稱,失業保險於多個國家或地區應用多年,制度已發展得相當完整、成熟,值得香港借鏡。當然,失業保險是複雜而長遠的政策課題、需要深入的討論及研究,但他認為香港長遠可研究設立供款式失業保險,並一併考慮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是否需要配合改革。
在這段艱難時期,有賴民間機構與企業攜手推出多項資助計劃,賑濟失業人士。然而,為市民提供生活保障乃政府之責。今次疫情正正反映香港社會保障制度的一大空隙,如何為勞動人口提供完善的失業保障,是社會今後必要探討的課題,當局不妨聆聽多方意見,積極考慮推行失業援助金及失業保險制度,做好長遠福利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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