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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 ‧ 警逍遙】警察濫暴 誰來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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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佔領運動期間的警隊濫用暴力情況,相信港人會立即想到「暗角七警」及朱經緯兩個代表性例子;但佔領運動中因警員濫暴而受傷的示威者,遠遠不止這兩宗案件,反映警隊的濫權、濫暴問題。而涉事警員至今仍未接受法律制裁、警暴受害者申訴無門,更突顯出警隊權力缺乏制衡,監察警隊的機構(包括警察投訴課及監警會)的不足。

不過,佔領運動至今一年以來,不論是追究警員刑責及警隊高層責任,還是改善警察濫權無從制衡的制度問題,均是毫無進展。香港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指出,本港目前並無一個有效機制,可以還原真相、「迫使要負責的人承擔責任」。

立法會曾提特權法、促設小組檢討 均被否決

針對警隊濫權、濫暴問題,關注組織的倡議主要有以下兩點,包括要求公開警方使用武力指引,以及改革監察、制衡警隊的機制,即賦予監警會調查及定案權力。

今年六月,公共專業聯盟、雨傘警暴資料庫等多個民間組織發表「雨傘運動警權報告」。公專盟黎廣德呼籲,立法會應引用權力及特權法,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徹查警方在雨傘運運期間的處理手法。不過,立法會對港府施壓,恐怕只停留在維持輿論關注度的層面。

有關警隊處理佔領運動的手法,以及前線警員使用武力、監察及制衡警隊的機制等相關問題,泛民議員曾多次提出休會辯論、緊急質詢、書面質詢,並動議引用特權力調查及設小組委員會跟進,但均不得要領。

去年10月底,獨立議員黃毓民動議引用權力及特權法「調查2014年10月3日警方在旺角處理黑幫襲擊集會市民一事的手法」,遭建制派聯手反對,將議案否決。12月,多名泛民議員聯署在保安事務委員會提出,要求就警方使用武力事宜,成立專責小組,研究警方使用武力的指引及內部監察,議案於今年2月以11票贊成、13票反對遭到否決

泛民會議召集人何秀蘭回覆《立場》查詢時指,下月立法會復會後,泛民會繼續在保安事務委員會跟進有關議題,但委員會主席有權決定議程先後,憂慮未必可盡快在會上討論此議題。何秀蘭又指出,泛民多次以書面質詢等方式,要求警方披露更多相關資料,如警隊施放催淚彈的詳情及理據等,但警方均無直接回應,形容議會已「失效」。

何秀蘭亦坦承,議會內渠道有限,「特權法當然可以提,但大家都知道過唔到」,唯有透過質詢等方式,望持續引起傳媒及社會關注;她指,若議題在立法會內無法推進,泛民考慮自行約見警隊代表。

團體11月出席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

關注警權問題的民間團體,亦會將此議題帶到國際層面。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將於今年11月審議中港澳三地實施《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的情况;「香港人權監察」及警權關注組織「民權觀察」等團體,將於今年11月,派員出席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的聽證會,向委員會反映佔領運動期間,警方不恰當使用暴力的情況,以及拘捕、拘留待遇、檢控等問題,希望委員會跟進事件,要求港府作出回應。

不過,聯合國有關委員會對港府的建議並無約束力。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早於2013年,關注監警會沒有調查權、僅具諮詢及監督職能的問題,促請港府建立有權對警方進行獨立調查、並作具約束力決定的機制,但監警會與警察投訴課的問題到今日仍未有改善。

今年六月,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要求港府回應佔領時警方過度使用武力(包括使用催淚彈),並特別點名公民黨成員曾健超,關注他示威期間被七警毆打一事。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發言人其時表示,政府會於適當時候透過中央政府提交回應。